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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方案出台

发布时间: 2014-10-23 11:52:55    来源: 工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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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工信部网站22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计划行动的通知》,大力推动京津冀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按照国务院要求,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环保部、住建部、能源局印发《京津冀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方案(2014-2015年)》。

  (二)天津市

  天津市计划到2015年底重点在公交车、出租车、邮政快递车、环卫车等领域分三年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6000辆,其中公交车2000辆,出租车500辆,邮政快递车3380辆、环卫车120辆。
 

  公交车:先期开展直充式公交车试验运行,同时开展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试验运行,逐步扩大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投入力度,加快充换电站规划和建设,到2015年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规模达到2000辆,其中,市区投入1500辆,滨海新区500辆。建设公交充换电站6座。

  出租车:针对天津市出租车行业特性,以扩大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规模为目标,试验运行新能源出租车,确保成功,摸索数据,加强宣传,引导全市出租车司机采用新能源车辆,力争到2015年达到500辆新能源出租车的规模。配套建设500个充电桩。

  邮政快递车: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充电设施建设,到2014年底推广应用纯电动邮政快递车1400辆,形成示范效应,带动全市纯电动邮政快递车的逐步采用,力争2015年达到3380辆。配套建设3380个充电桩或充电接口。

  环卫车:针对天津市环卫车使用现状,先行开展小规模试验运行,确定适用车型及技术参数后,组织各区县集中购置适用车型,分年度推广应用。到2015年,按照新能源车占新增和更新环卫车比例30%的原则,推广应用数量达到120辆。配套建设120个充电桩。

  充电设施:到2015年底,建设公交车充换电站6座、公交车充电站49座,各类充电桩约4000个。公交车示范运行,主要建设公交车充换电站和充电站;出租车、邮政快递车、环卫车、基本按照一车一桩的原则,配套建设与其功率相匹配的充电桩,实际数量按照满足使用要求的基本条件布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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