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建设前期手续办理
备案阶段变电站间隔及其附属设备
1)委托有资质单位做大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
2)争取所在省份当年配额。须向当地发改部门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如下:
1.2.1申报建设(已完工或即将完工的申请补贴计划)计划的请示;
1.2.2相关部门的审核意见(国土、电网公司、林业等部门);
1.2.3其他已取得的项目进展(如:测绘、地勘等资料);
1.2.4项目概况以及项目公司三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以上资料准备完毕后提交到县发改委进行审核,逐级报送,经过层层筛查最终列入省发改委项目清单中。
3)取得备案证。须向省级(市级)发改部门提交资料如下:
省发改委公布的项目清单;
可行性研究报告;
基础信息登记表、节能登记表、招投标方案(省发改委官网下载最新版);
申请备案的请示;
公司三证。
提交以上资料至省(市)发改委,审核无误后下发(一般当下就能)备案证。
2、获得省(市)级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
3、获得开工许可
(1)办理建设项目银行资金证明(不少于项目总投资的20%);
(2)办理建设项目与银行的贷款意向书或贷款协议(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80%);
(3)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做项目设计;
(4)获得项目建设地建设局开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