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下称《意见稿》)。
与此前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相比,此次电动汽车生产准入的放开确实是明显的进步。面对新能源汽车发展面临的问题,放几条“鲶鱼”进来激活市场,至少迈出了第一步。监管部门在产业治理理念上也有很大转变。此前都是基于传统汽车的角度来考虑新能源汽车生产和产业化,这次开始,根据新能源汽车技术、生产和商业化的特点和要求,单独为新能源汽车生产开了一个口子。
尽管监管层在准入条件和发展理念上都有明显改善和转变,但从生产资质具体内容上来看,准入的门槛还有点高,开的口还是比较小,根据市场和技术发展情况,还将有很大改善空间。
应该吸引更多IT企业、互联网等企业进入
《意见稿》要求入围企业要具有3年以上研发经验,具备整车试制能力,具备完整的纯电动乘用车样车试制条件,包括车身制造、动力电池系统集成、整车装配等主要试制工艺和装备。这样的条件可能只有一些规模较大的企业有条件或有能力满足,而具有很强创新能力和创新动力的中小企业,在这次新能源汽车发展中破土而出的机会就相对较小了。
同时,由于市场和技术依然有很大的风险,电子、IT、互联网企业在跨界投资汽车产业方面依然有很多顾虑,这些企业短期内进入新能源汽车研发制造领域的积极性也有待观察。但从长期发展趋势来看,由于汽车将成为下一个重要的移动智能终端,成为IT和网络技术整合和应用的重要载体,未来这些企业在新能源汽车和智能汽车发展中的主力军地位依然是毋庸置疑的。因此,从长期发展来看,如何在加强安全和环保门槛的条件下,允许和鼓励更多的跨界企业和社会资本进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从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的角度来看,未来制造业也会呈现平台化、模块化、集成化发展趋势。在分工深化的基础上,电动汽车的生产、销售、服务未必需要由一个企业独立完成,一些具有资源整合和配置能力的企业完全可以将制造环节,例如《意见稿》中提出的冲压、焊接、涂装等主要生产工艺,以外包和代工的方式进行,而自身专注于设计、关键部件研发、电子和控制系统、整车集成等核心技术,也完全有可能成为优秀的电动车企业。未来也可以结合制造业发展的趋势,给这类企业更宽松的进入条件。
应鼓励电动汽车核心部件企业自由进入
《意见稿》中只是提出非汽车生产企业的概念,但其本意是非整车制造企业,其实汽车零部件企业也是属于大汽车行业范畴的。这就带来一个问题,电池、电机和电控等核心部件企业能否自由进入?
如果是从整车制造的角度出发,由于无论从产业链还是价值链的角度来看,核心部件、关键系统在新能源汽车中都居于重要地位,这些企业通过延伸业务进入电动车制造销售,对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积极性更大、现实要求更强。这类企业中也有机会诞生成功的电动汽车企业,应当给与一定的进入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