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站在黑夜面前盼望黎明的来临,也许它生来就注定彷徨,也许它存在就难逃是非。”这是一位业内人士如此哀婉地形容低速电动车当前的境遇。其实,该人士形容得一点也不为过,低速电动车自问世至今都是在孤独前行,命运不定。不过,就在近期,低速电动车界期待已久的新能源整车企业准入管理办法终于有了实质性进展。
11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官方网站刊文,就《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简称《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此“规定”一出,业界纷纷感叹,在黑夜里走了这么久的低速电动车,终于要看到黎明的曙光了。那么,“规定”真的能够改变低速电动车的命运吗?也许能,但也未必。
准入标准过高或被挡在门外
自“规定”公布以来,业界各路人士对低速电动车转正与否的言论屡见报端,有的人说,资质放开就是顺理成章的让一部分低速电动车企业纳入国家管理;也有人说,目前大部分低速电动车不能满足“规定”要求,将被挡在门外;还有人认为,由于低速电动车的特殊性,或将自成一派,单独管理。虽然观点三边倒,但大部分言论都是来自于产学研界,对低速电动车能否获得生产资质起不到任何决定作用。那么,低速电动车的放与不放究竟谁说了算?如果放,谁能进?如果不放,低速电动车又将去何方?
截止记者发稿前,仍未有任何官方人士对低速电动车准入与否作出明确表态,即便是工信部副部长苏波也没有直接说低速电动车一定能够获得资质或是一定不能。他曾这样表示,“对民营资本进入新能源整车生产领域,我们的主要态度有两点:一点是,门是打开的,另一点是,有一定的要求和条件,即这个企业在新能源汽车的研发方面不是一片空白,应当是做了长期的准备、研究,有良好的技术基础和开发团队的企业,这是为了防止一窝蜂进入而造成重复投资和资源浪费。”
苏波的这一观点在“规定”中得到体现,其对新建独立法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做出详细说明。记者发现,“规定”中不仅对企业的生产、研发条件做出了严格规定,更“调高”了技术标准。对于此前外界呼吁下调纯电动车技术标准的呼声,“规定”并未作出妥协,明确界定了试制样车的技术条件。“规定”中明确提出,新建企业生产的产品必须使用自有品牌,产品水平不低于样车的技术要求,而这个样车的技术要求并不是以前所说的“双80”,而是“双100”,即最高车速大于100km/h,续驶里程大于100km。
“如果新加入的企业必须按“双100”标准设计制造产品。那么,此次生产资质的放开,最直接的受益者可能依然是汽车行业生产企业,而并非是之前业界传言的互联网生产企业或者低速电动车企业。”一位业内专家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