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能源局和工信部联手监管光伏电站补贴

发布时间: 2015-02-28 09:56:36    来源: 中国能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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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继续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近日,工信部与能源局两部委双管齐下,将监管目光聚焦到产业两端。

 

  为继续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光伏国八条”),近日,工信部与能源局两部委双管齐下,将监管目光聚焦到产业两端。

  自年初,工信部完成2013年颁布的《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下称《行业规范条件》)重新修订后,今年二月初,能源局也向五大电力集团等单位下发了《关于发挥市场作用促进光伏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据参与意见征集工作的内部人士介绍,两部委相继出台的两个文件,均为上述“光伏国八条”的配套政策。

  管好补贴“钱袋子”

  “工信部严把光伏制造行业的准入门槛,能源局紧盯下游应用端产品质量,希望通过管好‘钱袋子’,从而切实引导光伏行业的健康发展。” 上述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

  在《征求意见稿》中,能源局对光伏产品质量制定了明确的验收标准。提出自2015年起,享受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采用的光伏组件和并网逆变器产品,应满足工信部“行业规范条件”(2015修订版)的相关指标要求。涉及内容有:单晶硅电池组件转换效率不低于16%,多晶硅电池组件转换效率不低于15.5%,硅基、铜铟镓硒(CIGS)、碲化镉(CdTe)及其他薄膜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不低于8%、11%、11%、10%。同时要求单晶硅、多晶硅、薄膜电池组件,自电站投产运行之日起,单晶硅组件和多晶硅组件衰减率在1年内分别不高于3%和2.5%,25 年内不高于20%,薄膜电池组件衰减率在1年内不高于5%,25 年内不高于20%。

  值得一提的是,能源局首次将逆变器的验收标准和一些辅材型号要求也加入进来,要求并网逆变器加权效率应满足带变压器型不得低于96%、不带变压器型不得低于98%的标准。

  “当前,国内光伏应用市场逐渐打开,国家自然将目光聚焦到对光伏产品质量的监管上。”上述人士分析,“今年的光伏补贴将只对合格的光伏电站发放,这意味着国家将从下游逐级倒逼光伏上游制造端技术和效率的提升,在加速行业整合的同时剔除使用低能效产品的光伏电站。”

  而据记者了解,光伏补贴与产品质量挂钩在业内并非首例。

  2009年,四部委推行“金太阳”示范工程,由于国家对光伏招标的设备未设置验收标准,导致“金太阳”工程质量饱受质疑,为规范行业秩序、提升产品质量,国家于2011年出台相对严格的“金太阳”招投标产品验收标准,规定不达标的光伏设备将不能享受国家的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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