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时代网】广州禁电可怕在哪?示范效应巨大
发布时间:2014-11-05 11:28:56
关键词:广州禁电电动自行车电动车

   其实,广州禁电的可怕之处并不在广州本身,而是在其恐怖的示范效应上!这个问题的可怕之处,行业有99%的人不明白!

  广州禁电很容易令人联系此前的深圳禁电事件。尽管之前深圳禁电没成功,但也让其他地区模仿。广东作为改革的窗口,在地方政策制定方面,一直对全国有示范效应。这也是各大媒体对此次事件关注的主要原因。广州禁电一旦通过,影响的并不只是广州这一个城市,其他地区会争相模仿,形成连锁反应,解释影响的就不会只是广东板块的企业,而是冲击到整个电动车行业。
  政策出台地区:佛山
  执行时间:2014年8月1日
  执行细则:
  从8月1日起,广州佛山全面禁止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早在2013年佛山市政府发文禁止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一年过渡期至今年7月31日结束。事实上,三水从六年前就对电动车划定禁行区域,但记者近日走访发现,不少市民对此缺乏了解,超标电动自行车依然我行我素上路行驶,而电动自行车开进禁行区西南中心城区的情况也比较多见。三水警方表示,超标电动车上路的市民,将可处以12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政策出台地区:中山
  执行时间:2014年4月1日
  执行细则:
  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将处罚。记者从中山交警部门获悉,中山市出台《中山市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办法》规定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使用期限已过。从4月1日起,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继续上路行驶的车主,中山交警部门将按照警告、罚款和行政拘留等方式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处行政拘留15天,罚款1000元。
  政策出台地区:武汉
  执行时间:2014年10月1日
  执行细则:
  10月1日起,武汉市三环线之内将不允许黄牌超标电动车行驶。对无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无牌无证“超标车”的,可以“无证驾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1000元罚款;有摩托车驾驶证的,以“驾驶无牌机动车”处200元罚款,记12分;违反禁令标志(走禁行线)的,可处100元罚款,记3分。
  政策出台地区:南昌
  执行时间:2014年4月18日至12月31日
  执行细则:
  在2014年4月18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管部门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超标二轮电瓶车和三轮电瓶车的,处500元罚款,情节严重可处15日以下拘留;驾驶四轮电瓶车的,处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可处15日以下拘留;禁止超标二轮电瓶车和三轮、四轮电瓶车上道路行驶。违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车辆,处200元罚款;改变非机动车的结构、主要技术参数的,责令恢复原状,处50元罚款;而驾驶应当登记而未登记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告知当事人补办相应手续,处30元罚款。
  政策出台地区:天津
  执行时间:2014年5月起
  执行细则:
  根据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地方规定,天津市外环线以内禁行摩托车,且摩托车系机动车,无证驾驶无号牌的摩托车走禁行路,构成多项严重交通违法,司机可能面临数千元和行政拘留的处罚。
  政策出台地区:新疆
  执行时间:2014年5月1日
  执行细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2014年5月1日起,新疆电动自行车出行须挂牌带证。未满16周岁的人不能骑电动自行车上路,也严禁酒后驾驶和载客营运。
  政策出台地区:四川
  执行时间:2014年12月31日
  执行细则: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规定,从2014年5月1日起,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再办理注册登记、核发号牌。2014年4月29日,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出紧急通知,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批准同意,四川省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时限延长至今年年底。
  政策出台地区:合肥
  执行时间:2014年1月1日
  执行细则:
  《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于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在《条例》(修订)中规定,(1)非机动车不得在未设置非机动车道的下穿道路通行,黄标车以及环保检验未合格的车辆违规进入禁止通行区域的,将被责令离开,并处以100元罚款。(2)电动车安装遮阳伞被划为违法行为,增加处罚额度。
  政策出台地区:湛江
  执行时间:2014年1月1日
  执行细则:
  湛江超标电动车已经纳入机动车管理,因此驾驶上路时,车主必须持有临时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和强制保险凭证,按规定悬挂临时通行号牌。管理规定如下:
  (1)2014年1月1日,市区超标电动车驾驶证开考,科目共三项,考试费用共需335元,其中培训费100元(由驾校收取),考试费225元,工本费10元。市民可到具备培训资格的驾校报考,期限为三个月,考试通过可获得轻便摩托车驾驶证(F证)。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驾考”主要面向市区市民,报考者需具有市区身份证或者暂住证。
  (2)交警部门从2014年1月1日起,将对还未上牌的上路超标电动车进行查处,届时未上牌的超标电动车上路一律将被查扣。
  政策出台地区:福安
  执行时间:2014年1月1日
  执行细则:
  福安市电动车管理政策规定:从2014年元旦起,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均不得在福安市中心城区道路行驶。
 
稿件来源: 电动车时代网
相关阅读:
发布
验证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