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全面“禁电”背后有多少民生考量
据报道,广州拟针对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做出“禁售”、“禁油”、“禁行”、“禁停”、“禁坐”等规定。记者走访发现,部分依赖电动自行车生活、工作的人群明确对此措施表示反对,甚至有快递员称如果“禁电”将立刻辞职。
如果不是整日专车出行不食“人间烟火”的人,应该不会对遍及广州大街小巷的电动自行车感到陌生。电动自行车不仅是快递行业的标配,更是无数公共交通不能遍及之处通用的交通工具。可以说,只要公共交通的覆盖依旧存在死角,“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依然没有解决,电动自行车就有其生存空间,所以广州才会出现2006年电动车禁令出台之后“禁而不止”的现状。依广州目前的公共交通现状,封杀电动自行车之后,所将影响的人群,又何止快递员?
大凡使用某种交通工具的人群在城市决策中拥有怎样的地位,他所使用的交通工具便会有怎样的遭遇。话语权越是弱势,越容易成为有关部门为了管理之便而随意牺牲的对象。君不见,在大力发展汽车产业的方针之下,有多少自行车道曾被武断压缩?即便在如今宣传绿色出行的背景下,依旧有诸多自行车道面临断头甚至被随意占用之困。
电动自行车恐怕也是如此。如果说自行车道的牺牲是为发展汽车产业让路,那么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其用意无非就是维护城市形象。在回答政协委员关于开禁电动车的提案时,有关部门曾明确以“维护城市形象”和“不能朝令夕改”作为不能开放电动自行车的理由。至于电动自行车存在电池污染、抢道、超规行驶、安全隐患等说辞,都只是呈于台面冠冕堂皇的借口。众所周知,这些技术性问题从不缺乏解决方案。何况,有些是管理的问题,有些甚至本身就是交通规划失误的问题,如今一股脑地推给了电动车,如何让公众信服?
在城市形象、GDP与民生的考量中,有关部门究竟站在怎样的位置,不能不令广大市民追问。且不说全国大多数城市电动自行车依旧合法行驶,也未见其形象受损几分,从根本来讲,电动自行车是否就是城市形象的毒瘤,本身就值得商榷。什么是城市形象?任由私家车奔驰,而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只能拘束一隅,或者消失于大街小巷,这样的“城市形象”可是公众眼中的城市形象?
电动自行车和单车,或许不能带来可观的财税收入,或许与某些人眼中所谓的“国际大都市”车水马龙的形象认定不相符合,但它们却是普通市民生存所需。换句话说,它们就是最基本的民生。不是每一个普通市民都买得起私家车,也不是每一个市民都有资格乘坐公车,再加上加大公共交通覆盖率的承诺遥遥无期,如此一刀切地拿电动自行车开刀,不能不让人追问,民生在决策里到底有多大分量?
关于禁止电动自行车在法理层面存在的缺漏,早有论者论述。对于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对于市场,法无禁止即可为,这是最基本的道理。作为上位法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没有禁止电动自行车出行,地方岂能私设障碍,剥夺电动自行车的合法行驶权?
有关部门去年在回复政协委员提案时也曾口风松动,表示将成立相关协调办公室,牵头研究是否推广使用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公众翘首等了一年,非但没能迎来电动自行车的解禁,反而是变本加厉的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遭遇如此对待,无论是从法理还是民生方面,有关部门都欠一个完整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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