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长期从事交通管理的吴先生回应说,广州早在2006年就开始“禁行”电动自行车,无论是对生产企业还是物流行业,都有充足的缓冲期,而无论是企业还是行业发展,都应该考虑到当地的城市发展战略。
吴先生认为,“禁行”规定早在2006年就已经开始实施了,此次“禁售”是在禁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原因是广州“五类车”屡禁不止,没有办法仅仅依靠交警人力进行维护,所以才要从源头上切断电动车的生存土壤。
“我们今年整治‘五类车’,280多个民警受伤,我们也是有血有肉的人”,吴先生说,用流血牺牲来管理交通不合理,交警的职责是保畅通、保安全,而不是花很大精力在整治末端混乱问题上。
对于生产企业的疑问,吴先生回应说:“广州明明不允许电动车行驶,你(生产企业)为什么还要投放到广州市场?这是对消费者不负责任的经营行为。”同时他也认为,电动车难以禁绝,工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也应反思,“为什么政府有了‘禁行’规定,还允许人家卖电动车?”
当有人提出广州是否可参照深圳的经验,在禁电方面对快递等行业网开一面?吴先生表示:“深圳在处理这个事情的时候有些朝令夕改,遇到社会压力,出现了让步。”吴先生表示,广州物流业从发展到现在没有真正进行过规范管理,2006年广州开始全面“禁电”的时候,网购还没有兴盛起来,“你在发展的时候,就应该考虑到城市交通,符合城市的发展方向和战略”。
物流企业该怎么办?吴先生认为不能“光考虑现状,不去考虑今后的发展”,他表示,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应该规范起来,如物流的收纳点和派送点可以集中在一个地方,利用科学配送降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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