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对15个省市组织开展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情况实地督查。督查共分5组,分别由国办督查室、工信部装备司、发展改革委产业司、科技部高新司、财政部经建司带队。
这是自今年1月以来针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第二轮督查。在今年1月20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四部委联合发文,对部分地区的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对2013、2014年度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以及申请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有关情况开展核查,核查范围覆盖全部车辆生产企业以及新能源汽车运营企业(含公交、客运、专用车等)、租赁企业、企事业单位等新能源汽车用户。
但与一月份发文不同的是,此次督查部门又新增了国办督查室。
本次核查有所不同的是,除对财政补贴资金监管使用的核查以外,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发改委产业司带领第3组,对上海、浙江、福建等地,重点围绕取消地方保护政策、财政补贴资金监管使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充电设施建设、组织领导等情况,采取核对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认真核查。
根据此前的媒体报道和其他公开的信息,新能源骗补调查行动已经悄然升级。五个督察组中,发改委去了上海、浙江、福建等地,工信部去了山东等地、科技部去了湖北等地,国办去了安徽、河北等地。此次实地督查极有可能源自各部门认为此前企业自查的情况不甚理想。
到目前为止,新能源汽车骗补现象其实已在业内是众所周知,企业虚报新能源汽车推广量骗补资金,左手倒右手进行虚假交易;另一方面,一些示范推广试点城市设立的地方准入标准成为了部分新能源车型不可逾越的“隐形门槛”,制定向本地企业倾斜的政策,给本地“劣币”企业驱逐“良币”对手构筑了空间,特别是以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为代表的城市,都在不同程度上设置地方目录形式,参考依据则包括是否在当地建厂、百公里耗电量以及续航里程等,以此来抬高外地品牌新能源汽车的准入门槛;同时,近期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又被曝出“虚拟”假象:查无此“桩”,有名无实。
新一轮督查效果如何?能否榨干新能源汽车市场的水分?地方保护的藩篱能否在督查后被推倒?“虚拟”充电桩又能否落实?。。。。。。等等问题的是否能够得到解决?让我们拭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