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9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可用自有资金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额度内循环滚动操作,并授权财务总监、总经理及董事长共同审批后实施。授权和投资期限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详情请见公司2014年2月2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2014—009的《关于201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
现将有关开展衍生品业务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衍生品投资的主要内容
为办理贸易项下对外付汇/收汇,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10日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惠州分行")申请办理了远期售汇业务,产品种类为惠州电池买入远期外汇,买入金额为美元11,039,875.00元,汇率为6.174,交割日期为2015年1月13日. 并于2014年10月13日向建行惠州分行分别申请办理了二笔金额相同、方向相反的远期外汇买卖业务。
二、衍生品投资的必要性
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大量的外币应付账款,在人民币兑外币汇率浮动的背景下,为了获取低风险固定收益,公司拟利用金融衍生品管理汇率及利率风险,以获取固定的低风险收益,用以对冲由于汇率变动带来的汇兑损失,实现外汇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公司投资衍生品的准备情况
1、公司制定了《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衍生品投资的风险控制、审批程序、后续管理和信息披露等进行明确规定,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从事衍生品投资业务,拟定衍生品投资计划并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予以执行.
3、公司财务部衍生品投资专业人员已充分理解衍生品投资的特点和潜在风险,严格执行衍生品投资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四、金融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目前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均为固定收益型衍生品业务,到期收益基本确定,投资存续期内存在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从而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但此部分损益属于浮动盈亏,不影响该类衍生品投资最终收益;
2、信用风险:公司进行的衍生品投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3、流动性风险:公司目前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均为固定收益型衍生品业务,以公司进口付汇业务为基础,实质未占用可用资金,流动性风险较小;
4、操作风险:内部流程不完善、员工操作、系统等原因均可能导致公司在外汇资金业务的过程中承担损失.
五、风险管理措施
公司的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已明确了外汇资金业务的职责分工与审批流程,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监督机制,通过加强业务流程、决策流程和交易流程的风险控制,有效降低操作风险.
六、衍生品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条——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路透系统等定价服务机构等提供或获得的价格厘定,企业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已开展的外汇资金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为规避汇率风险所开展的外汇资金交易业务,是基于对未来外汇收支的合理估计和目前外汇收支的实际需求,业务流程合法合规,基本上不存在市场风险和履约风险,且对公司流动性无影响.公司已就开展外汇资金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我们认为公司通过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管理能力,为外汇资产进行保值增持.通过上述衍生品的投资业务,达到保值增值目的,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我们同意公司开展业务金融衍生品业务。
德赛电池: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实施
[摘要]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9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可用自有资金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