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明宇说,他也能承受为等待中的潜在风险“买单”。按照他早前的分析,这些风险包括“金属所可能研发失败”、“研发过程中,有新的材料出现,替代了石墨烯”等。
“就连刘汉被抓时,我都没有卖出过一股金路集团。”孙明宇称。公开资料显示,刘汉曾经担任金路集团董事长。
去年2月,刘汉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故意杀人等罪名,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被判处死刑。
转让目的不被股民认可
去年12月22日晚间,金路集团突然发布了转让公告,将与金属所关于石墨烯合作的一切权利和义务,转让给旌华公司。引发了投资者不满,他们不认可公司“为缓解公司资金持续投入的压力”的说法。
转让公告发布几天后,即有报道刊文称,国内石墨烯电池研究进展顺利,而到2015年上半年,石墨烯“超级电池”或将实现量产。
“曙光露出的前一刻,公司把石墨烯项目卖掉了。”孙明宇打比方说,一只鸡养了三年,马上就要下蛋了,“大家都在猜能下金蛋还是银蛋的时候,它却被杀了”。
三年等待和憧憬付之东流,投资者异常愤怒。徐明盛回忆说,他看到转让公告后的第一感觉,像“自己被判了死刑”。
一个原本旨在交流金路投资价值的QQ群,被改为维权群,并不断有新的股民加入进去。本着“讨个说法”的目标,股民们开始不断向证监会、四川省证监局举报金路集团的这次转让。
股民们首先质疑的,是本次转让的目的。金路集团在转让公告中称,石墨烯应用尚处于研究探索阶段,尚未实现大规模工业化生产,研发及产业化开发需要持续的资金投入,“公司当前生产经营现状,难以满足项目持续资金投入的需要”。
2014年12月26日,金路集团在一份“关于投资者关注问题的说明公告”中补充道,转让系“为缓解公司资金持续投入的压力”。
“这种说法属于官方托辞,站不住脚。”徐明盛称,按照先前的约定,金路集团向金属所提供的4000万资金,分5年支付,每年只需支付800万元。
2014年1月,四川省德阳市高新区管委会决定,每年给予金路集团500万元的补贴,用于支持石墨烯项目的研究开发。也就是说,自2014年开始,金路集团仅需要向石墨烯项目投入300万元即可。
在徐明盛等股民看来,即便是连续亏损,300万元的投入,也绝不是金路集团“不可承受之重”。
2013年年报显示,截至当年底,金路集团的账上有8246万元的货币资金。去年三季报显示,金路集团的货币资金达到了2.52亿元。“这种情况下,我难以理解,公司居然说自己拿不出300万元。”徐明盛称。
股民质疑“贱卖资产”
与此同时,股民还对本次转让的对价提出质疑,认为金路集团存在“贱卖资产”的嫌疑。金路集团董秘回应称,此次转让的6项技术成果,还处于实验室阶段,价值要低一些。
转让公告显示,经过评估,截至去年9月30日,金路集团与中科院金属所合作期间产生的相关知识产权和技术成果中,金路集团所享有权益的评估值为1698.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