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一纸《关于暂停多晶硅加工贸易进口的公告》,旨在堵住受贸易制裁对象继续向我国倾销的漏洞,促进国内多晶硅产业的良性发展。当前政策延缓期已到,海外多晶硅进口中国将面临高额关税,政策出台背景和执行效果如何?境内多晶硅产能能否实现自给自足?产业发展接下来将何去何从?电池中国网带您探寻多晶硅产业的“涅槃之路”。
2014年8月14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暂停多晶硅加工贸易进口的公告》(以下简称“58号文”)指出, 9月1日前已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的加工贸易业务可在合同有效期内执行完毕,以企业为管理单元的联网监管企业在当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
“一纸公告”使光伏行业国际较量再掀波澜
早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我国就开始了多晶硅的研究,最早的是洛阳半导体厂和峨嵋半导体厂。但改革开放后,由于我国电子工业的主体思路是重整机而轻器件,器件上游的多晶硅更加受轻视,导致中国的多晶硅研究滞后,技术远落后于欧美发达国家。
作为最主要的光伏材料之一,多晶硅的发展直接制约了当前我国光伏行业的整体水平,使得日后与欧美国家的市场争夺处于劣势。
就在2014年,此前稍有喘息的光伏行业再次面临新的争夺战,美国对华光伏产品发起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 双反 )调查。为应对欧美“双反”,商务部陆续裁定对美国、韩国、欧盟的多晶硅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作为对欧盟、美国、韩国对华光伏产品“双反”的回应。
然而,业内人士认为,加工贸易提供的另一通道,使得中国的“双反”措施并没有取得相应效果。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多晶硅进口量达到10.2万吨,同比增长了27%。2015年进口继续增长,今年上半年我国累计进口多晶硅为60088吨,比去年同期大幅增加30.8%。其中,通过加工贸易进口多晶硅量为36223吨,占累计总进口量的60.3%。
究其原因,国外的多晶硅企业通过加工贸易进口的方式规避了制裁,导致源源不断的未付高额惩罚关税的多晶硅产品进入我国。
我国进口多晶硅的84%来自美、韩、德三国,针对韩国、欧盟多晶硅产品的“双反”制裁比较宽松,预计此事件对其影响比较有限。而美国通过加工贸易方式规避高达50%以上的反倾销税,达到向我国出口多晶硅的目的(约2 万吨/年),此次暂停多晶硅加工贸易进口主要封堵美国多晶硅对我国的出口。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报告显示,2014年5月,我国多晶硅进口中,加工贸易和转口我国台湾地区两大规避措施占比创历史新高。6月,多晶硅进口量继续激增,整个上半年通过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多晶硅占比也达到了74.2%。硅业分会专家认为,这一情况如不及时加以遏制,未来通过加工贸易和转口贸易规避“双反”的行为还将更加猖獗。
“国外企业通过加工贸易规避我国的贸易制裁,其实国内生产企业很早就向商务部门反映过该问题。”不少多晶硅制造业人士表示,只有堵好“加工贸易”这一漏洞,国内多晶硅企业才能真正从中受益。
美国、德国等国家对中国的光伏产品征税,其实就是 “抽血”,本质上是压缩了产品的全球消费市场,阻碍了多晶硅产业的发展。如果的确存在不公平贸易,那么启动一些调查,降低国际贸易对国家自有产业的伤害,也是国际贸易规则所允许的。但“一来一去”的双方较量,多晶硅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将受到影响。
新规之下国内多晶硅产业“暗流涌动”
纵观我国多晶硅企业的发展历程,大量国家和社会资本投入,付出巨大的代价。通过多年自主技术创新,逐步冲破了欧美的技术封锁,国际竞争力来之不易。
然而,光伏市场火热的背后,却暗流涌动。围绕“58号文”的存废,国内光伏上下游企业出现了“内乱”,对该政策表现出明显的分歧。
以隆基股份为代表的下游硅片生产商和组件商,希望不要关闭多晶硅的加工贸易通道;以保利协鑫等为代表的上游多晶硅生产商,则希望能严格执行该文件,保护“民族产业”。
毫无疑问,全面执行该文件,将利空下游硅片生产商、组件商,税务成本将增加。但对于同一个事实,中国光伏上下游各自的表述却相差极大。
限制进口后,对于热销的转换效率超过20%的高效光伏电池,国内多晶硅生产企业到底能否提供其所需原材料?
保利协鑫副总经理吕锦标认为,国内生产的多晶硅产品,完全可以满足下游需求。这个市场每年所需多晶硅8000吨左右,但国内下游厂商已经习惯与国外多晶硅生产商合作,国内多晶硅生产商攻不进去;隆鑫股份董事长钟宝申指出,国内多晶硅生产企业的产品品质不稳定,不合格率高达15%-20%,而进口多晶硅的不合格率仅为0.5%-0.9%;中环股份总经理沈浩平认为,高效单晶电池也分等级,较低等级的转换效率在20%左右,较高等级的至少也有22.5%的转换效率。国内可以供给其中较低端的N型硅片,但更高端的,其品质就达不到要求。
那么,执行“58号文”后,对下游到底增加了多少税务成本?
关闭多晶硅加工贸易后,采用一般贸易形式,美国多晶硅因为反倾销税超过50%,将被排除在中国市场外。欧盟的瓦克化学公司执行“价格承诺协议”,不受此影响。从韩国进口多晶硅增加的税务成本最少也在10%以上,对中国硅片加工企业而言,由于比海外仅有8%-10%的成本优势,竞争力将完全丧失。
隔空论战愈演愈烈。但一些业内人士指出,无论多晶硅加工贸易关闭还是放开,对国内光伏产业上下游的影响,都没有企业宣称的那么大。多位业内专家认为,该文件仍是对国外多晶硅“双反”的政策延续,仍是在回应国外对中国光伏下游产品的“双反”。
“输血”政策执行或面临打折风险
“58号文”的效果究竟如何,透过一组数据可以得出结论:据有色协会硅业分会发布报告,2014年9月份我国通过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多晶硅量为6415吨,在当月总进口量中占比为64.5%;从美国按加工贸易方式进口1698吨,占当月加工贸易进口总量的26.5%,而除去不在反倾销范围内的189吨半导体用多晶硅外,其它则100%为可规避反倾销税的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太阳能级多晶硅。
这意味着,即便做出了暂停太阳能级多晶硅加工贸易进口业务申请受理的决定,海外太阳能级多晶硅借加工贸易进口以逃避反倾销关税的活动依然猖獗。“加工贸易”已令我国对美进口多晶硅征收53.3%-57%反倾销税的贸易救济措施面临失效的窘境。
业界更不愿看到的是,这一窘境会导致中美间可能达成的“价格承诺”最终流产,进而使美国双反终裁结果对中国光伏造成严重破坏。
长期来讲,该政策对整个国内多晶硅产业也会有影响。因为高端的产品,目前国内很少有企业能稳定量产,国产多晶硅品质问题将导致N型硅片企业合格率下降,企业陷入全面亏损,P型硅片企业面临隐忧,这个政策或将导致中国失去与国际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配套的能力。
国内高端硅片企业,均为海外高效电池组件配套企业,上连接海外多晶硅料高端市场,下连接海外高效电池,一旦失去海外竞争力,中国多晶硅企业则失去了海外配套的先进硅片企业这个品质测试窗口,国内多晶硅产业就缺乏技术牵引,这将可能导致国内的多晶硅会处于全球的低端,整个行业将会面临更大的危机。
靠持续技术创新摆脱“受制于人”窘境
“落后产能是任何贸易保护措施都保护不了的,”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强调,“国内多晶硅产业只有实现技术突破,提高核心竞争力,才不会受制于人,不被牵着鼻子走。”
我国多晶硅产业属于竞争力弱或典型的结构性产能过剩,即高端产品供不应求,国内产量低,需求大量进口;而低附加值的产品供过于求,并且大量产能尚未释放。
从长远发展看,随着未来光伏产业的持续扩展,目前多晶硅的有效产能仍不能满足光伏产业的需求,2020年光伏产业的需求是目前有效产能的1.5倍左右,2050年的需求是目前有效产能的15倍左右,因此中国多晶硅产业属于阶段性、结构性产能过剩。
有业内人士表示,针对多晶硅产业典型的结构性过剩现象,我国可通过规划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来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并在维持国内市场稳定、增加企业竞争力、扩大国内企业市场份额的同时,积极抢占国外市场份额。
行业协会应协助政府获得基础资料,建立完善的数据库;监测产能运行状况、设计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参与产业政策制定,并监督产业政策的实施。积极推动我国多晶硅产业向着良好、健康、稳定的方向发展。
业内一致认为,对于多晶硅市场,下一步发展要注重提升关键技术,从多晶硅、硅片、电池组件整个产业链进行技术革新。放开高端料加工贸易,鼓励先进加工企业发展,不要让低端料进入中国,这样既有利于整个产业平衡,拉动产业的发展,也会使“双反”更有效;提高单硅片的出口退税,保持先进加工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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