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家庭光伏电站
2014年10月,我国出台了“光伏扶贫”政策。在打造“光伏扶贫”试点示范项目上,有意打造“中国光伏应用第一城”的安徽省合肥市,一直在积极探索“企业农户共同投资、发电收益分成”新模式。
据安徽省能源局总工程师钱立家介绍,为提升家庭光伏电站的比例,2014年合肥市出台了较高的标准补贴,对全市范围内城镇居民使用推广目录中的光伏组件产品建成并网的家庭式光伏电站,合肥市财政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3元/瓦补贴,单个电站补贴不超过1.5万元;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区域内的农户,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4元/瓦补贴,单个电站最高补贴不超过2万元,补贴资金由市、县(市)财政按照3:1的比例共同承担。
钱立家表示,尽管补贴政策优厚,但要农民自己拿出数万元投资超长收益的项目,困难还是比较大的。需要多种途径帮助农民解决资金问题,如电费抵押、分期付款、企业共建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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