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

马中超:电动自行车缓解交通 政府应细化城市管理

发布时间: 2014-10-27 10:25:19    来源: 电池中国网
字体:

[摘要]2014年10月19日,以“合力行动?聚智突围”为主题的2014年度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年会暨《电动自行车快速发展对交通安全影响研究》(白皮书)发布会在南京国际博览中心举行。

中国自行车协会理事长马中超在2014年度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年会上进行主旨发言

  2014年10月19日,以“合力行动•聚智突围”为主题的2014年度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年会暨《电动自行车快速发展对交通安全影响研究》(白皮书)发布会在南京国际博览中心举行。其间,中国自行车协会理事长马中超接受本网记者的采访时,就“广州禁电”的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他认为,政府出台规则应该考虑消费者的承受能力。广州禁电后,很多从事城市货运的人将无法工作。禁电规定的出台,将带来城市管理中一系列的连锁反应。经济日报在曾经评论此事说,政府更应该鼓励电动自行车产业,应该更多关注电动自行车行业的技术创新,更好地引导电动自新车行业标准的建立,加强、细化城市管理,提高规则意识。而绝不能简单地一禁了之。

  他认为一些媒体对于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宽容和理解,也是对广州做法的一种批评。随着国家领导人对于新能源产业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媒体对于电动自行车行业越来越理解和包容,也越来越关注行业的发展变化。

  马中超理事长表示,新能源要真正落实到一个产业才能起作用,而新能源产业中产业化程度最大的就是电动自行车行业。对于这样的行业,应该更多地包容和鼓励,应该综合考虑电动自行车在城市交通大格局中扮演的重要角色。作为中自协的领导,马理事长代表行业质疑"广州禁电"的做法,并希望广州政府能够考虑到各方的承受能力,慎重出台相关政策。

  去年电动自行车年产3500多万辆,出口81万辆,说明大部分都应用在国内市场。这说明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新能源交通工具,在国内有非常大的群体在使用。目前,各地都在加强对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马中超理事长认为对于行业的发展是有利的。同时,管理制度的出台也应该考虑到百姓出行的承受能力。比如在二三线城市,电动三轮车可以作为城市交通的一种补充,因此并未禁止;而对于北京、天津这样的大型城市,电动三轮车是要禁行的。这两种做法,完全是根据两种城市的交通格局而定的。如果作为交通工具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在整个的交通格局中,对于缓解交通压力和降低环境污染有益,就应该允许使用。
 

更多推荐

专家专栏

企业专题

热门文章

展会沙龙

󰀗返回顶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