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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诉为上市铺路?锂电设备商杭可科技闯关IPO
发布时间:2018-09-17 10:53:00
关键词:动力电池

撤诉为上市铺路?锂电设备商杭可科技闯关IPO


日前,设备厂商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可科技)披露了招股说明书申报材料。杭可科技由成立于2011年11月的杭可有限变更设立而来,并于2016年12月发布公司接受上市辅导的公告。


记者梳理公开信息发现,在杭可科技披露其招股书申报材料之前,有多起涉及杭可科技的诉讼均撤诉,其中既有杭可科技作为原告的诉讼,也有作为被告的诉讼。杭可科技披露,其目前仍牵涉3起诉讼,这些诉讼是否会给杭可科技的IPO之路带来影响?


存货占比较高


杭可科技致力于各类可充电电池,特别是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后处理系统的研发与产销,并能提供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后处理系统整体解决方案。


记者注意到,杭可科技的主要产品为充放电设备。财务数据显示,2015~2017年及2018年1~6月,杭可科技来源于充放电设备的收入分别为2.4亿元、3.8亿元、6.8亿元和3.9亿元。上述报告期内,充放电设备占杭可科技总营收的比例由92.63%逐步降低至78.16%。其中2017年及2018年1~6月,杭可科技“其他设备”的主营收入增长较多。对此,杭可科技称是因自动化物流系统和上下料机增长较快所致。


充放电设备是生产中常用的测试设备,例如新电池需要做配组时要进行一致性筛选;电池包在设计定型过程中多个环节的测试需进行充放电;考察电池包性能进行工况测试时也需要充放电设备的辅助。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会长刘彦龙告诉记者,在出厂时需要进行充放电并激活,充放电设备就是完成激活工作的设备。


2015~2017年及2018年1~6月,杭可科技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65亿元、3.65亿元、6亿元和7.3亿元,占杭可科技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8.48%、32.44%、40.42%和40.83%,占杭可科技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4.73%、29.14%、32.95%和33.69%,占比较高。


对此,杭可科技称,公司存货主要为发出商品,发出商品金额较大系公司产品运达客户后,需先进行安装、调试和试生产,在能稳定满足客户生产需求后方能确认收入,而从发货至验收的时间间隔较长。


杭可科技表示,公司所处行业属于锂电设备制造业,其下游为锂离子电池生产行业。公司产品作为锂离子电池的生产设备,其需求总体上受锂离子电池行业的影响较大。


此前,行业受关注度较高,各路资本纷纷进入行业投资建厂或扩大产能。多位业内人士公开表示,目前行业存结构性产能过剩。


刘彦龙认为,虽然行业存在结构性过剩,但行业肯定是需要锂电生产设备的。不过,锂电设备厂能否获得下游锂电厂商的青睐那就看设备厂的技术含量,以及其是否具有某方面的优势了。


多桩诉讼撤诉


记者梳理公开信息发现,去年以来,多宗涉及杭可科技的诉讼被撤诉。


中国裁判文书网信息显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在审理原告苏州协和金属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可科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7年9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在审理原告杭可科技诉被告九江迅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8年1月3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在审理原告杭州德尔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杭可科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8年3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认为,具体的撤诉原因并不清楚,而如果拟上市企业涉及重大诉讼,则有披露的责任。


杭可科技招股书申报材料披露,截至招股书签署日,杭可科技还涉及3起诉讼。其中一起诉讼为:2017年9月,杭可科技因销售合同纠纷起诉中科泰能高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泰能),杭可科技请求法院判令中科泰能支付货款381万元。2017年12月,杭可科技撤诉。但2018年1月,中科泰能就同一合同纠纷起诉杭可科技,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合同,杭可科技退还货款477万元及2018年1月16日起至该款付清为止逾期付款损失,并承担违约金548万元。2018年3月10日,杭可科技就上述案件向法院提起反诉。


部分诉讼撤诉是为什么?记者致电杭可科技,公司证券部一位工作人员对于相关问题均表示“不清楚”。


稿件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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