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铝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20 01:54:12
云铝股份 证券代码:000807 股票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7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5 月 8 日(星期五)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二)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二)以现场方式召开。 (三)会议应出席董事 10 人,实际出席董事 10 人,均以现场方式参加会议。 (四)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调整的预案》,具体如下: 公司接到郝红杰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报告,其辞任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生效。持有公 司 10.04%股份的股东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推荐郑利海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经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郑利海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应资格和能力,任职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郝红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16%。郝 红杰先生原定任期为 2017 年 9 月 25 日至 2020 年 9 月 24 日,郝红杰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关于“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国家环境友好企业 云铝股份?中国绿色铝 云铝股份 (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上市公司离任董事减持股份的要求。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郝红杰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预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郑利海先生简历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9 日 国家环境友好企业 云铝股份?中国绿色铝 云铝股份 附件: 郑利海先生简历: 郑利海,男,汉族,1975 年 6 月生,1998 年 7 月参加工作,1996 年 7 月加入中国共产 党,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干部,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局长办公室秘书(科员),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局长办公室秘书(副主任科员),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综合处副主任科员,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综合处主任科员,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处主任科员,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处副处长,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企业所得税一处副处长,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办税服务处处长,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广西华�N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郑利海先生现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监事,贵州华仁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中铝矿业有限公司监事,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中铝山东有限公司监事,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监事,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遵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兰州铝业有限公司监事。 郑利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国家环境友好企业 云铝股份?中国绿色铝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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