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韬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发布时间:2020-09-05 01:03:57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六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2020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二、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公司提供该等担保,可以保证下属子公司及时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该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剑洪________________ 乔惠平________________ 冯绍津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26 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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