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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82:中国动力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05 01:03:48
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20-055 债券代码:110807 债券简称:动力定 01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94 号)批准,同意公司发行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同时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5亿元。 截至 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150,0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用后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48,412.00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达发 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8 月在 25 日出具《中国动力验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0]第 ZE10460 号)和《中国动力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E10444 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公司及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联 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使用完成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后,将用于补充上市公司的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根据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补充上市公司的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万元) 中国船舶重工集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 团动力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04345900007004 0.00 公司 公司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监管协议履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四、募集资金专户的后续处理情况 鉴于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账户结息14428.94 元亦将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的《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该账户后续存在使用可能,为提高相关工作效率,公司将根据后续业务需要,视情况将该募集资金账户转为一般账户或进行注销。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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