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电源:关于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05 01:03:52
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20-096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0-092),公司定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星期一)14:00 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 区文二西路 822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2020 年 9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0 年度新增对子公司担保的议案》,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提高公司会议效率,减少会议成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朱保义先生于 2020 年 9月 1 日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增加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 2020 年度新增对子公司担保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公告披露日,朱保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35,360,893 股,占公司总股本 4.11%。董事会认为该提案人资格、提案内容及程序等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东大会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刊登的原通 知列明的其他审议事项、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登记方法等均保持不变,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9 月 14 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9 月 14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9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9 月 1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0 年 9 月 7 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0 年 9 月 7 日(星期一)15:00 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822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 <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的议案》 8、审议《关于 2020 年度新增对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其中,第 1-4、8 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该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 1-7 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 年8月 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第 8 项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 <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的议案》 √ 8.00 《关于 2020 年度新增对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附件 2),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 2020 年 9 月 11 日下午 16: 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822 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310030 2、现场登记时间:2020 年 9 月 11 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822 号公司会议室 4、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曲艺 郑溪 电话号码:0571-56975697 传真号码:0571-56975688 电子邮箱:nddy@narada.biz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822 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2)会议材料备于公司证券事务部; (4)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3)。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股东参会登记表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9 月 1 日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委托人)已持有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__ 股。 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M女士(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代表本人 �M本单位出席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 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以下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 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提案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 √ 2.00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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