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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辉能源: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05 01:08:34
证券代码:300438 证券简称:鹏辉能源 公告编号:2020-063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后发出,经董事会全体成员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应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会议由董事长夏信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夏信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鲁宏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宋小宁先生、独立董事陈骞先生、董事梁朝晖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宋小宁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任期三年,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选举独立董事陈骞先生、独立董事昝廷全先生、董事夏信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陈骞先生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选举独立董事昝廷全先生、独立董事宋小宁先生、董事梁朝晖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昝廷全先生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选举董事夏信德先生、董事甄少强先生、董事兰凤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夏信德先生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4、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聘任夏信德先生为公司总裁,甄少强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丁永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李发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鲁宏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鲁宏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5、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方向明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6、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刘小林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31 日 附件: 相关人员简历 夏信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 年出生,硕士学历,自 1988 年参加 工作以来,1988 年至 1994 年 9 月期间,在广州 555 电池研究所工作,担任副所长;1994 年 9 月至 2001 年 1 月期间,在广州市伟力电源有限公司工作,担任经理;2001 年 1 月 至 2011 年 8 月在鹏辉有限工作,担任公司总裁。2011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和总 裁。现兼任珠海鹏辉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河南省鹏辉电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鹏辉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珠海市冠力电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鹏辉能源常州动力锂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佛山市实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天辉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夏信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4,719,1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11%,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广州铭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306,0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6%,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45,025,219,占公司总股本的 34.57%。夏信德先生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本次董事候选人夏杨女士为父女关系,与持有公司 6.53%股份的股东夏仁德先生为兄弟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鲁宏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 年出生,1991 年毕业于中山大学概 率统计专业,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1991 年参加工作以来,1991 年 7 月至 1996 年 6 月期间,在广州远洋宾馆有限公司工作,担任电脑部主管,会计,后外派到青岛汉 堡大酒店任财务总监;1996 年 6 月至 1998 年 11 月期间,在广州(粤通)运通企业集团 有限公司工作,先后担任集团投资发展部项目经理,下属公司深圳运通鑫达通讯设备有 限公司财务经理兼总经理助理;1998 年 11 月至 2010 年 9 月期间,在广州金鹏集团有限 公司工作,历任下属公司财务部长,财务总监,集团公司预算总监,审计部长,集团公司监事和集团经营考核组委员;2010 年 10 月入职鹏辉有限,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兼任广州鑫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鹏辉耐可赛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鲁宏力先生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广州铭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 507,6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甄少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 年出生。1988 年 7 月至 1993 年 7 月 期间,在河南师范大学工作,担任讲师;1993 年 8 月至 2018 年 8 月期间,在美的集团 公司工作,先后担任工程师、经理、厂长、集团下属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等。2020年 2 月至今任本公司执行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甄少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梁朝晖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 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经济师。 自 1993 年参加工作以来,1993 年 7 月至 1996 年 1 月期间,在冶金部第十九冶金建设工 程公司项目部任技术员;1997 年 1 月至 1997 年 12 月期间,在广东能达交通工程有限任 行政部主任;1998 年 1 月至 2002 年 3 月期间,在广东飞达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任合 约部负责人;2002 年 4 月至 2003 年 9 月期间,在广州海特天高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方案部任主管;2003 年 10 月至 2009 年 10 月期间,在广东南粤物流实业有限公司计划 部任业务主管;2009年11月至2013年在广州新粤沥青有限公司沥青业务部任业务主管。现任本公司董事,兼任北京中锐咨华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梁朝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兰凤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9 年 7 月出生,1982 年吉林工业大学 汽车工程系本科毕业,1984 年东北林业大学车辆工程专业硕士毕业,1998 年吉林工业大学车辆工程学科博士毕业,2000 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后出站。1982-1984 任天津人民解放军海军勤务学院车管教研室副连职教员,1987-2006 任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副院长,2001-2005 英国伯明翰大学工程学院访问教授,2006至今任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华南理工大学广东省汽车工程重点实验室主任,其中 2006-2013 年任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院长。兼任中国汽车工程工程学会常务理事兼特聘专家,中国汽车工程学会车身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电动车辆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汽车工程学会副理事长,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专家委员会专家,国家车辆事故深度调查体系(NAIS)华南工作站负责人。现兼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兰凤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陈骞先生,中国国藉,无境外居留权,1972 年出生。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硕士, 经济师,注册会计师。自 1993 年参加工作以来,1993 年 7 月至 1997 年 9 月期间,在建 行惠州市分行�{城支行任科员;1997 年 9 月至 2012 年 11 月,在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 (广州证管办)先后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2012 年 11 月至 2016 年 1 月期间,先后任珠海市横琴新区管委会副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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