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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帆被国务院国资委授予“中央企业先进集体”称号
发布时间:2019-09-23 17:54:00

风帆被国务院国资委授予“中央企业先进集体”称号


9月21日,中央企业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表彰大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的表彰决定,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风帆有限责任公司等499个集体被授予“中央企业先进集体”称号,799名企业员工被授予“中央企业劳动模范”称号。


据悉,“中央企业先进集体”和“中央企业劳动模范”由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务院国资委授予,评选活动每5年开展一次。主要表彰坚决貫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战略部署,为推动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和国家现代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受表彰个人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评选采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的工作要求,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核,分别在本单位公示、中央企业集团范围内公示,和国务院国资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公示。


风帆公司直属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系“中国动力”子公司。目前,风帆公司具备约3000万只铅蓄电池(含500万只AGM、EFB电池)年生产能力,是一汽大众、上海大众、上海通用、北京现代、东风汽车等国内大多数规模汽车制造商的常年合作方,奥迪、奔驰、宝马AGM电池、水下军品用蓄电池国内独家供应商,产品出口30多个国家和地区。同时,风帆还一直承担着国家起动型、动力型军用电池的研发、生产任务,包括装甲、航空、鱼雷、海航、军汽、水面水下舰艇用蓄电池等多系列产品,三次荣获国家银质奖,先后为国庆35周年、50周年、60周年和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建军90周年阅兵提供铅酸起动蓄电池产品与服务保障,并得到国务院、中央军委、解放军原总装备部表彰和嘉奖。


此次获评“中央企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展示了风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主动服务国家战略的责任央企形象。时值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历史起点,风帆人也将继续奋发作为,发挥苦干、实干的精神风貌,践行“科技风帆、绿色发展”理念,统筹做强做优做大汽车电池、工业电池、新能源电池和资源回收四大支柱产业,实施全国布局和“走出去”战略,早日建设成为中国第一、世界前列的创新型电源企业。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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