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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特: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0-13 08:00:00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7-176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30日以专人送递、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2日在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北路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思模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加快资金回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流动性,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已完工结项的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内蒙古国润(察右前旗)发电有限公司 98.969%的股权转让给西藏华信新能源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0,267万元,所得款项用于公司智慧城市数据中心、新能源、储能、充电桩(站)等业务拓展及实施。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内蒙古国润(察右前旗)发电有限公司股权,公司将终止履行作为控股股东为内蒙古国润(察右前旗)发电有限公司向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责任,并相应办理内蒙古国润(察右前旗)发电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注销手续。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独立意见》、《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2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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