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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韬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9-22 08:00:00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6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9月21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9月11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华农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65,000.00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的正常支付的情况,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返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八次

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作出决议,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及《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单个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年产 250

万KVAh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扩建项目”已建设完毕并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

况,按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该项目拟投入募投资金15,000万元,该项目节余募

集资金4303.64万元,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39,979万元的10.76%,

占该项目计划投资募投资金总额的28.6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因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的金额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因此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八次

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作出决议,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单个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9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已经到期。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股东收益最大化,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提高闲置募集资金收益。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八次

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作出决议,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2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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