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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狮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松岳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2017-09-26 08:00:00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7-132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松岳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概述

    1、2017年9月25日,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全资子公司上海松岳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松岳”)、上海苔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苔岑”)签署了《上海松岳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上海苔岑以人民币1,500万元对上海松岳增资,公司放弃对上海松岳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增资完成后,上海松岳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5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公司持有上海松岳70%股权,上海苔岑持有上海松岳30%股权。

    2、公司于2017年9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会

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松岳电

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权的议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4、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苔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1GU0D77L

    3、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墨玉南路888号2201 J149室

    4、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墨玉南路888号2201 J149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朱维

    6、出资总额:600万元

    7、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8、成立日期:2017年4月5日

    9、合伙期限:2017年4月5日至2047年4月4日

    10、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实际控制人:朱维

    12、出资结构: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朱维                    360                    60.00

            陶剑峰                    36                     6.00

            曾凡帅                    36                     6.00

            孔德亮                    36                     6.00

            韩豫萍                    33                     5.50

            黄代富                    33                     5.50

             仇敏                     33                     5.50

            曾群欣                    33                     5.50

             合计                    600                   100.00

    13、增资方基本情况:

    上海苔岑的主营业务为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等。上海苔岑的合伙人均为上海松岳的创始员工团队,是上海松岳的经营管理核心和技术骨干。

其中,朱维任上海松岳总经理,负责全面经营管理工作;曾凡帅、曾群欣是上海松岳的技术骨干,负责技术规划和技术管理工作;陶剑峰、仇敏、黄代富是上海松岳的营销骨干,负责市场规划和销售管理工作;孔德亮、韩豫萍是上海松岳的运营骨干,负责精益生产和品质管控。

    14、上海苔岑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松岳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332621700W

    3、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园区路268号3幢1层A区、2层

    4、法定代表人:王亚波

    5、注册资本:3,500万元

    6、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7、成立日期:2015年4月23日

    8、营业期限:2015年4月23日至2045年4月22日

    9、经营范围:从事车用和储能电源系统及电池管理系统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从事各型号(电动汽车电池组、电动汽车电池管理系统、储能电池组、储能电池管理系统)电池组及电池管理系统的组装,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上海松岳100%股权。

    1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序号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      2017年6月30日

     1         资产总额         92,510,486.56          91,122,737.72

     2         负债总额         48,908,443.86          50,072,369.77

     3          净资产          43,602,042.70          41,050,367.95

   序号          项目           2016年1-12月          2017年1-6月

      1         营业收入         103,027,463.22         25,531,397.09

      2          净利润           5,739,935.97          -2,551,674.75

      以上2016年数据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并出具审计报告广会审字[2017]G17000730095号。2017年6月30日数据未经审

 计。

      12、股权结构:

                                             增资前                 增资后

             公司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出资额   持股比例

                                      (万元)    (%)    (万元)    (%)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500       100       3,500        70

上海苔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1,500        30

               合计                   3,500       100       5,000       100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苔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丙方:上海松岳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一)出资和增资

      丙方拟增资1,500万元,经各方协商一致,乙方拟以1,500万元认购丙方新

 增的1,500万元注册资本,出资方式为货币,本次增资完成后,丙方的注册资本

为5,000万元。

      (二)出资期限

      乙方应当于2017年9月30日之前将认缴出资所对应的投资款人民币1,500

 万元一次性汇入丙方的银行帐户。

      (三)增资相关事宜的办理

      1、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的有关登记、

备案等法律手续,其余各方应积极配合丙方办理有关事宜。

    2、截至上海松岳本次增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以及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产生的利润和剩余财产,由双方按照本次增资后双方的出资比例享有。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则按照实缴出资比例享有。

    (四)治理结构

    本次增资完成后,丙方将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3人。其中甲方提名2

人,乙方提名1人。丙方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由甲方提名。

    (五)声明、承诺及保证

    1、甲方承诺,同意乙方以本协议项下约定的条件对丙方进行增资,并同意放弃对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

    2、乙方有足够的能力按本协议之规定,履行其支付认缴出资额款项之义务,并保证其向丙方缴纳的出资额资金来源的合法性。

    3、丙方其已就本协议项下的增资按照法定程序取得其内部决策机构的同意或批准。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任何义务、声明、保证和承诺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损失。

    2、乙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出资义务的,每迟延一日,应按照应缴纳而未缴纳出资金额的万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其他条款

    1、本协议经各方签署盖章,且获得甲方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2、如各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履行发生任何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自本次增资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完毕之日起三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其所持丙方股权,或以所持丙方股权进行质押。除书面同意外,甲方的任何其他作为与不作为均不视为对该等转让、质押事项的同意。

    五、本次增资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以上海松岳截至2017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

并结合对其核心经营管理层及技术骨干的激励,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六、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海苔岑为上海松岳核心经营管理层及技术骨干投资设立的企业,由上海苔岑对上海松岳进行增资,有利于充分调动上海松岳管理团队及关键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管理人员利益和企业利益更加一致,有助于提高经营效率,提升上海松岳的盈利能力,预计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增资完成后,上海松岳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七、独立董事意见

    上海苔岑对上海松岳增资是基于上海松岳的长远发展而做出的决定,有助于充分调动管理团队及关键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管理人员利益和企业利益更加一致,进一步促进上海松岳快速拓展业务领域、提升业务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

公司放弃优先认缴权具备合理性,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上海苔岑对上海松岳增资及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松岳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权的独立意见;

    3、公司与上海苔岑、上海松岳签署的《上海松岳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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