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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52:维科精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9-30 08:00:00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精华           公告编号:2017-067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22日以

书面形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9月

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董事长何承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经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推选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原定任期将于2018年5月14日届满,但鉴于近期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工作已基本完成,公司的资产情况、经营范围、股权结构等事项均已实际发生重大变化,为适应公司的上述重大变动,及公司的发展运作,公司董事会拟提前进行换届选举。

    本届董事会拟推选何承命、杨东文、吕军、陈良琴、苏伟军、徐伟宁(简历附后)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上述董事人选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股东大会正式选举产生。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3年,任期起始日为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日。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推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届董事会拟推选梅志成、冷军、阮殿波(简历附后)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独立董事人选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股东大会正式选举产生。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3年,任期起始日为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日。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在一定范围内代表董事会行使部分权限

         的议案》

    鉴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参照其他上市公司的相关做法,拟授权董事长在一定范围内代表董事会行使部分职权:

    1、决定单笔金额在人民币2亿元以下的融资事项,包括向金融机构申请贷

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及委托金融机构向集团范围内子公司发放贷款等。

    2、就单项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值10%,且绝对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交易事项行使决定权。连续十二个月内,前述交易事项累

计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值30%。

    3、关联交易事项另按《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关于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制度》等制度执行。

    4、本授权之未尽事宜参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执行。

    上述事项的决策、审批程序均应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内控制度执行,并及时向董事会作出通报。

    本议案授权有效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或者第九届董事会对上述授权作出调整为止。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酬拟发放标准为:每位独立董事年报酬6万元人民币(税前)。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因涉及本人利益,三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

         案》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之“聚合物产线技术升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电池”)组织实施,其中“聚合物产线技术升级项目”募集资金25,000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2,800万元,合计27,800万元。为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维科电池增资27,800万元,增资款项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度分期拨付到位。本次增资后,维科电池注册资本由 7,692 万元增加至 35,492万元,公司仍直接及间接持有维科电池100%股权。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涉及关联交易和资产重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7-069)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相关信息。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公司向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含宁

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继续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贷款担保(含

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内保外贷等)额度,单笔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上述3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以融资担保余额计算。

    鉴于近期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已基本完成,为适应公司的上述重大变动,及公司的发展运作,同时基于控股子公司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前提下,董事会拟2017年度由公司另向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内保外贷等)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单笔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上述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以融资担保余额计算。

    截止2017年9月29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118,750万元,其中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况。(详情请

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7-07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
 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核发的《关于核准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23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安排公司同实施主体、独立财务顾问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详情请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7-071)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10月16日上午9点30分召开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详情请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7-072)。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一、第九届董事候选人简历

何承命先生简历

    何承命:男,1960年2月出生,硕士,工程师。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长兼总裁、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个人未持有本公司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杨东文先生简历

    杨东文:男,1964年9月出生,硕士。曾任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创维数码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创维数码控股有限公司CEO,创维集团总裁,

深圳创维-RGB 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创维数码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个人持有本公司8.33%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

易所的惩戒。

吕军先生简历

    吕军,男,1964年7月出生,大专。曾任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

资产部副部长、部长,现任公司监事长、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未持有本公司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陈良琴先生简历

    陈良琴:男,1965年9月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宁波维科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波维科丝网有限公司总经理,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兼战略投资部部长,现任宁波维科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维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本公司监事。未持有本公司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苏伟军先生简历

    苏伟军:男,1976年 11 月出生,经济师、审计师,硕士。曾任维科精华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担任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事业部总经理,宁波维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东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徐伟宁先生简历

    徐伟宁:男,1960年8月出生,本科,政工师,曾任宁波市工贸资产经营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现任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本公司副董事长。未持有本公司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附件二、第九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梅志成先生简历

    梅志成:男,1963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律师。曾供职于宁波市律师事

务所、香港冼基利律师行,曾任宁波市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现任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主任和本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权,与公司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冷军先生简历

    冷军:男,1977年10月出生,会计学博士在读,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宁

波大学商学院会计系讲师和本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权,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阮殿波先生简历

    阮殿波:男,1969年9月出生,博士,教授级高工。曾任清华大学精仪系

担任教师,北京集星联合电子科技公司首席技术官,集盛星泰(北京)科技公司首席技术官。现任宁波中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技术专家、总工程师。未持有本公司股权,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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