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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辉能源: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8-30 08:00:00
证券代码:300438               证券简称:鹏辉能源            公告编号:2017-077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8月30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8月29日下午15:00-2017年8月30日下午15:00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30日上午 0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29日 15:00至

2017年8月30日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市良路912号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3、召集人: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夏信德先生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137,767,7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49.00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35,110,9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48.056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656,8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45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8,922,8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73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6,265,9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785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656,8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45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次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1.1非独立董事选举:

    1.1.1 选举夏信德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37,571,9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9%,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18,727,0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8.9653%。

    1.1.2 选举鲁宏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37,571,9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9%,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18,727,0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8.9653%。

    1.1.3 选举梁朝晖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37,571,9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9%,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18,727,0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8.9653%。

    1.1.4选举夏谢建良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37,571,9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9%,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18,727,0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8.9653%。

    1.1.5 选举丁永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37,571,9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9%,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18,727,0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8.9653%。

    1.1.6选举夏杨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37,571,9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9%,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18,727,0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8.9653%。

    1.2非独立董事选举:

    1.2.1选举陈骞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37,767,7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18,922,8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100%。

    1.2.2选举刘彦龙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37,767,7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18,922,8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100%。

    1.2.3选举柳建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37,767,7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18,922,8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1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本次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2.1 选举舒小武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37,767,7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18,922,8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100%。

    2.2 选举李夏楠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37,760,9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1%,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18,916,0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9641%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泽君(广州)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刘方誉律师、侯曼宜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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