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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晶光电关于全资孙公司收到仲裁调解书的公告
2017-08-17 08:05:00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7-047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收到仲裁调解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仲裁基本情况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晶光电”)全资孙公司江苏亿晶光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晶能源”)因杭锦后旗国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后公司”)欠付承包款,与四川瑞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意公司”,已更名为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作为申请人,以杭后公司、深圳市科陆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陆能源”)作为被申请人,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提起仲裁,请求裁决被申请人立即支付欠申请人的承包款人民币12,450.38万元,并承担违约金人民币4,024.77万元。前述仲裁审理过程中,杭后公司(作为反请求申请人)以亿晶能源、瑞意公司作为仲裁反请求被申请人向贸仲提交了仲裁反请求申请,请求裁决反请求被申请人向反请求申请人支付逾期并网违约金人民币243.44万元,并请求裁决反请求被申请人向反请求申请人赔偿因发电量不达标而造成的损失人民币26,922.54万元。

    根据亿晶能源公司提供的文件及说明,本案受理后,申请人亿晶能源、瑞意公司与被申请人杭后公司、科陆公司进行了沟通,经各方协商,亿晶能源、瑞意公司与杭后公司签署和解协议,各方确认,杭后公司尚欠亿晶能源、瑞意公司工程款12,450.38万元,杭后公司最终向亿晶能源、瑞意公司支付工程款11,650.38万元,该款项分两期支付,各方确认对本案件已再无任何争议。截至目前,亿晶能源已收到杭后公司根据和解协议应支付的第一期款项10,950.38万元。

    亿晶能源、瑞意公司已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向贸仲提交申请撤回对原第二被申请人科陆公司的仲裁请求,根据亿晶能源于近日收到的贸仲(2017)中国贸仲京字第034742号、第034745号函件,依据第一被申请人杭后公司根据和解协议向贸仲提交的撤回仲裁反请求申请书,仲裁庭将依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审理本案;依据申请人提交的撤回对原第二被申请人科陆公司全部仲裁请求的申请书以及各方签署的和解协议,科陆公司不再是本案当事人,本案仲裁程序将在第一申请人亿晶能源、第二申请人瑞意公司以及被申请人杭后公司之间继续进行。

    该仲裁案件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4月15日、2017年7月25日就相关情

况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全资孙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关于全资孙公司涉及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5)。

二、案件进展情况

    2017年8月15日,亿晶能源收到贸仲第(2017)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982

号调解书。仲裁庭认为,申请人亿晶能源、瑞意公司与被申请人杭后公司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均在和解协商加盖了公章,和解协议合法有效,且和解协议决定的生效条件业已成就,因此作出本调解书,调解结果如下:

    (一)被申请人杭后公司应于2017年10月30日前向申请人支付剩余工程

款人民币700万元。

    (二)案涉EPC总承包项目双方再无任何争议。

    (三)双方当事人为本案产生的各项支出,由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本次公告的仲裁事项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已就本案涉及的承包款事项在2016年度、2017年一季度计提减值损失,

亿晶能源按照调解书收到的相关工程款对公司利润将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6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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