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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柯玛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涉及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17-08-18 08:00:00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17-036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涉及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因执行新会计准则而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

影响,不涉及对财务报表的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涉及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概述

    1、新会计准则相关情况

    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

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2、审议程序

    2017年8月17日,公司七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涉及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涉及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涉及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并相应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具体如下:

    1、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要求,公司将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

    公司本报告期无终止经营损益。

    本次调整不涉及对财务报表的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2、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补助款性质重分类至“其他收益”或“财务费用”。

    公司本报告期“其他收益”科目金额增加8,135,012.46元,“财务费用”科目金额减少650,000.00 元,“营业外收入”科目金额减少8,785,012.46元。

    本次调整不涉及对财务报表的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对于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涉及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并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要求而实施的,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涉及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因执行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有关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涉及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新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8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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