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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宝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17-08-30 08:00:00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7-046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召开了

第十三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2、变更原因: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 补助>
  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 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上述会计准则施行日之间新 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 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 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修订后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 〔2017〕15 号)的规定,按照未来适用法对各类政府补助的核算重新归类予以 确认,并结合财务报表的列报予以调整,即在利润表中增加“其他收益”项目,用于确认和归集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7年度以前及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股东权益和净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此次会计政策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也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报告年度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十三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局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局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 〔2017〕15 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 〔2017〕15 号)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相 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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