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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锋锂业:2016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2017-06-29 08:00:00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7-084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6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审议情况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

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7年5月10日召开的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权益分配预案》。

     临 2017-038 赣锋锂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和临

2017-071赣锋锂业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分别详见2017年4

月12日和2017年5月11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了变化,公司因回购注销李万春、胡叶梅2016年度应补偿股份23,790,647 股导致公司总股本由752,695,526股减至728,904,879股,详见临2017-083赣锋锂业关于完成回购注销李万春、胡叶梅2016年度应补偿股份的公告。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施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当天的总股本728,904,8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7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7年7月7日。

     四、权益分配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7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配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

年7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

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099              李良彬

              2                    00*****135              王晓申

              3                    01*****217              沈海博

              4                    01*****086              杨满英

              5                    01*****487              曹志昂

              6                    01*****719              李万春

              7                    01*****562              胡叶梅

              8                    01*****435               黄闻

              9                    01*****898              熊剑浪

             10                   01*****488              罗顺香

             11                   01*****516              邓招男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6月26日至登记日:

2017年7月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3、自公告之日起至本次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不会发生总股本的变动。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区南源路 608号

     咨询联系人:欧阳明

     咨询电话:0790-6415606

     传 真:0790-6860528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9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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