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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特电机: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17-08-08 08:05:00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56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3日通过向5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普通股(A股)股票97,276,264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0.28元。截止

2014年7月3日,江特电机募集资金999,999,993.9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5,847,276.26

元,募集资金净额974,152,717.66元。

    截止2014年7月3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4]000249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对

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09,396,994.08元,其中:公

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74,098,346.36元、以前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63,513,511,58元(不含预先投入置换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71,785,136.14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70,000,000.00元。截止2017年

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5,244,276.42元。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27,280,069.55元,与尚未使用

的募集资金余额-5,244,276.42元差异金额为32,524,345.97元。产生上述差异的原因是:

(1)支付手续费25,966.53元;(2)账户利息收入4,653,965.14元;(3)使用募集资金购

买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13,351,885.08元;(4)银锂碳酸锂扩产项目预先投入资金

14,544,462.28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及《江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

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

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

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专项报告第8页

        根据本公司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东风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宜春东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508200829000102790)存入募集

    资金565,692,717.66元、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为7281110182600175431)存入募集资金100,000,000.00元。两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年采选120万吨锂瓷石高效综合利用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

    他用途。

        根据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宜春银锂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春银锂)和浙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支

    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宜春银锂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开设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69604010018010038707)存入募集资金203,460,000.00元、在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91905253110101)存入

    募集资金105,000,000.00元。两专户仅用于宜春银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处理10万吨锂

    云母制备高纯度碳酸锂及副产品综合利用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

    途。

        公司或宜春银锂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5%的,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浙商证券,同时提供专户

    支出清单。公司授权浙商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

    资料,开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实施单位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工商银行宜春   1508200829000102790   568,539,993.92         13,781.80      活期

           东风支行            小计          568,539,993.92         13,781.80

本公司                  7281110182600175431    100,000,000.00      2,380,901.37     活期

          中信银行南昌                                         12,000,000.00  7天通知存款

             分行

                               小计          100,000,000.00     14,380,901.37

                       369604010018010038707   203,460,000.00        139,686.01      活期

          交通银行宜春  369604010608500000613                     4,000,000.00  7天通知存款

             分行

宜春银锂                        小计          203,460,000.00      4,139,686.01

                          791905253110101     105,000,000.00        745,700.37      活期

          招商银行南昌                                          8,000,000.00  7天通知存款

           高新支行

                               小计          105,000,000.00      8,745,700.37

                   合计                      976,999,993.92     27,280,06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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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初始存放金额包括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2,847,276.26元。

         三、截止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7,415.2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178.5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4,644.31                                         60,939.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4,644.3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5.03%

                     是否已变  募集资                  截至期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本年   是否  项目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更项目   金承诺  调整后  本年度  末累计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度实   达到  行性是

       金投向        (含部分  投资总  投资总  投入金  投入金   (%)(3)   用状态日  现的   预计  否发生

                      变更)     额     额(1)    额    额(2)   =(2)/(1)     期    效益   效益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采选60万吨锂瓷            49,563.65  34,919.34   2,77.56  12,035.12       34.47  2018年3月    -     否     是

石高效综合利用项目       是

2、年处理10万吨锂云

母制备高纯度碳酸锂及            30,846.00  45,490.31   4,402.95 31,898.96       70.12  2018年6月  508.84否     否

副产品综合利用项目和

碳酸锂扩产项目          否

3、补充流动资金          否     19,590.35  17,005.62          17,005.62      10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00,000.00  97,415.27   7,178.51  60,939.7                      508.8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1.年采选120万吨锂瓷石高效综合利用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主要原因是办理采矿权证流程较长、矿山征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山征地耗时较长,加上建设期雨水较多,影响项目建设进度。2.年处理10万吨锂云母制备高纯度碳酸锂

具体募投项目)        及副产品综合利用项目因考虑碳酸锂市场需求旺盛,项目市场前景较好,公司拟对该项目实施扩产,扩产

                     项目正在建设中。

                     “年采选120万吨锂瓷石高效综合利用项目”变更为“年采选60万吨锂瓷石高效综合利用项目”的主要原因

                     为:本项目的主要产品为长石粉,主要用于陶瓷行业。原方案预计长石粉销售金额占锂瓷石项目产品总销

                     售额70%以上。原方案论证期间江西地区长石粉的价格较高,市场需求旺盛,长石粉不存在因库存堆积影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响锂云母、钽铌精矿等其他产品的综合回收利用。然而锂瓷石项目建设期间,陶瓷行业需求受环保政策趋

化的情况说明          严、房地产建设需求下降等因素影响下降明显,导致长石粉销售低迷、销售价格大幅下滑,对锂瓷石项目

                     的效益造成重大的影响。本着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项目效益和投资者利益高度负责的宗旨,公司对

                     锂瓷石项目的投入进行调整:基础设施等部分暂时继续按120万吨/年的处理量进行规划,设备等部分按

                     60万吨/年的处理规模进行投入。该调整短期有利于减少长石粉供应以应对市场压力、减小设备折旧以控

                     制成本,后续便于及时扩大产能以灵活应对市场环境好转情形。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不适用

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无

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方式调整情况

                     2014年7月16日公司第七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74,098,346.36元,截至2014年7月3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74,098,346.36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对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核,

投入及置换情况        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14]第004334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公司保荐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就本次置换事宜发表了书面同意的意见。2014年7月16日、2014年7月17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74,098,346.36元。

                                           专项报告第8页

                    (1)2014年12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议案,使用期自本预案审议通过后起不超过12个月。2014年12月至2015年6月公司累计使用

                    30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5年8月公司归还300,000,000.00元至募集资金

                    账户。(2)2015年8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以部份闲置募集资金5.5亿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使用期自本预案审议通过后起不超过12个月。2015年度,公司合计使用

                    55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6年2-3月公司归还550,000,000.00元至募集资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金账户。(3)2016年4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2亿元

充流动资金情况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使用期自本预案审议通过后起不超过12个月。2016年公司累计使用

                    52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6年公司累计归还71,000,000.00元至募集资金

                    账户,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仍使用449,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2017

                    年1-3月归还流动资金449,000,000.00元,截止2017年3月14日,公司已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520,00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5)2017年3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批准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7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使用期自本预案审议通过后起不超过

                    12个月。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37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不适用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27,280,069.55元,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公司将3,280,069.55元存放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的活期账户内;剩

途及去向             余资金24,000,000.00元以通知存款的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的定期账户内。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无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年采选120万吨锂瓷石高效综合利用项目”变更为“年采选60万吨锂瓷石高效综合利用

        项目”的主要原因为:本项目的主要产品为长石粉,主要用于陶瓷行业。原方案预计长石粉

        销售金额占锂瓷石项目产品总销售额70%以上。原方案论证期间江西地区长石粉的价格较

        高,市场需求旺盛,长石粉不存在因库存堆积影响锂云母、钽铌精矿等其他产品的综合回收

        利用。然而锂瓷石项目建设期间,陶瓷行业需求受环保政策趋严、房地产建设需求下降等因

        素影响下降明显,导致长石粉销售低迷、销售价格大幅下滑,对锂瓷石项目的效益造成重大

        的影响。本着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项目效益和投资者利益高度负责的宗旨,公司对锂

        瓷石项目的投入进行调整:基础设施等部分暂时继续按120万吨/年的处理量进行规划,设

        备等部分按60万吨/年的处理规模进行投入。该调整短期有利于减少长石粉供应以应对市场

        压力、减小设备折旧以控制成本,后续便于及时扩大产能以灵活应对市场环境好转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江西特种电机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形。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八月七日

                                          专项报告第8页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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