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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塑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放弃对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的独立意见
2017-09-20 08:15:00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放弃对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我们独立判断,对公司放弃参股公司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辉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金辉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投资收益。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规划目标和财务资金状况,需集中资源投入公司自身及控股的生产经营和投资项目,因此决定放弃本次对金辉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本次放弃增资认购权,公司持有金辉公司的股权比例将由32.125%下降至25.52%,金辉公司董事会成员没有变化,公司对金辉公司没有控制权,金辉公司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增资价格参照金辉公司净资产评估值确定,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已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此页无正文,仅用于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事项独立意见的签名页)

                                独立董事:廖正品   邓鹏    罗绍德

                                         二○一七年九月十九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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