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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电动车再次被否 但这并不代表没有未来
2017-05-23 09:15:00
关键词:电动自行车共享

共享电动车再次成为“暂不发展”对象      昨天,交通运输部对外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为期两周的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6月5日。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指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实际上,之前北京和上海颁布的地方性共享单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也都不约而同地提到结合地方实际暂不考虑发展共享电动车,而本次交通部颁布的具有全国性的意见中再次提及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车,我们几乎可以这样认为,从政府层面上共享电动车在短时间内将难以大规模发展。

7号电单车在部分城市获得合法牌照并准许上路

                    7号电单车在部分城市获得合法牌照并准许上路

      不过这也并不意味着共享电动车将不得翻身。事实上,7号电单车在南京和北京均获得了相关部门的备案登记,并且取得了合法牌照。同时,在一些科技园区和大学校园内,共享电动车也获得了不错的发展。

随着条件成熟共享电动车未来有解禁可能

                           随着条件成熟共享电动车未来有解禁可能

      目前尽管从政府层面上共享电动车并没有成为解决“最后一公里”出行难题的首选项,但是这并不能抹杀共享电动车的市场需求,未来随着共享单车管理方式的逐渐成熟以及电动车新国标的正式出台,共享电动车“暂不发展”也将会逐渐“允许发展”甚至“鼓励发展”。


稿件来源: 中关村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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