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能股份:关于下属丰城三期发电厂拟签订三大主机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丰城三期发电厂拟签订三大主机 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公司下属丰城三期发电厂与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江西丰城电厂三期扩建工程2×1000MW超超临界机组三大主机设备采购合同补充协议》是对原签订的《江西丰城电厂三期扩建工程2×1000MW超超临界机组三大主机设备采购合同》内容的增补及变更。补充协议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未涉及内容按原合同执行。 (二)《江西丰城电厂三期扩建工程2×1000MW超超临界机组三大主机设备采购合同补充协议》在原合同的总价款上增加锅炉设备调价款共计5,778万元,合同总价调整为210,966万元。合同总价款的调整将导致丰电三期扩建工程实际投资额增加。补充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运营。 一、项目背景概述 江西丰城电厂三期扩建工程(以下简称“项目”)是由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建设的江西省电力建设重点工程,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二次中间再热、凝汽式燃煤发电机组。为推进丰电三期项目工程建设,公司下属丰城三期发电厂与哈尔滨电气签署《江西丰城电厂三期扩建工程2×1000MW超超临界机组三大主机设备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三大主机合同”),合 (一)《三大主机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合同标的是哈尔滨电气为丰电三期项目供应的两套三大主机设备,每套设备包括锅炉(HG-33.5MPa(a)/605/623/623℃-YM)、汽轮机(N1000-31/600/6200/620)、汽轮发电机(QFSN2-1000-2)。 2、合同金额。合同总价为205,188万元。第一套设备合同价格为102,594万元。第二套设备合同价格为102,594万元。 3、合同付款条件。锅炉、汽轮机、发电机作为一套设备,当成套设备具备相关付款条件时才能进行付款,即需要锅炉、汽轮机、发电机设备制造进度同时具备付款条件,丰电三期才能按合同执行付款程序。合同设备款的支付比例为1:2:3:3:1。 (二)《三大主机合同》进展情况 截至“11?24”事故停工之日,共支付主机设备款34,118.05万元(其中包括总合同10%的预付款19,928.8万元,#1锅炉和电机的投料款14,189.25万元)。2018年2月,双方就丰电三期项目复工主机供货问题进行协商,根据设备生产进度,重新启动丰电三期工程生产准备工作,加紧对三期工程锅炉进口管材的采购,丰电三期支付哈尔滨电气#1、#2机组汽轮机投料款、#2锅炉和发电机投料款共计25,668.35万元。到目前为止,总共支付哈尔滨电气合同款59,786.4万元,占《三大主机合同》价格的29.14%。 截至目前,三大主机设备制造情况:锅炉部分,#1炉一至五层钢结构、大板梁已基本产成,受热面生产2,700吨,完成整体进度的20%,#2炉已经产成一至三层钢结构,受热面生产800吨,完成整体进度的5%;汽轮机部分,#1机组已于2018年12月末产成,#2机组待排产;发电机部分,#1机组已于2018年12月末产成,#2机组待排产。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4月3日、2016年1月20日、4月29日、8月19日、10月28日、11月25日、2017年4月11日、4月29日、8月25日、9月16日、10月31日、2018年3月27日、4月28日、8月14日、10月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201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15-10)、《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2016-23)、《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6-25)、《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6-39)、《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6-45)、《公司关于下属分公司发生事故的公告》(2016-46)、《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2017-07)、《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7-16)、《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17-27)、《公司关于下属分公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公告》(2017-35)、《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7-46)、《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2018-11)、《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8-35)、《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 文 》( 2018-72 )、《公司关于丰电三期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2018-76)、《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8-93)、《公司关于丰电三期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2019-14)。 二、项目进展情况 (一)补充协议签署的情况 为推动丰电三期项目建设,经公司、丰电三期与哈尔滨电气协商,各方同意在《三大主机合同》基础上,丰电三期与哈尔滨电气签订《江西丰城电厂三期扩建工程2×1000MW超超临界机组三大主机设备采购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三大主机补充协议”)。协议同意由于“11?24”事故,导致锅炉生产现场停工,期间原材料涨价和库存材料积压增加财务费用,造成哈尔滨电气资金积压、锅炉设备成本增加等原因,在《三大主机合同》的总价款上增加锅炉设备调价款共计5,778万元,合同总价调整为210,966万元,并调整三大主机设备付款条件为锅炉、汽轮机、发电机设备分别单独按设备制造进度付款。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补充协议的当事人 当事人名称: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0127575573H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0,652.3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斯泽夫 经营范围:承接国内外火力、水力、核能电站工程总承包、设备总成套、工程劳务、制造、销售动力设备及其配套设备、压力容器及机械电器设备、电站工程技术咨询、服务、转让、从事中介服务、原材料、配套件代理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物资供销业;按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从事进出口业务;按港口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从事港口经营业务。 住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1399号 成立日期:1994年10月06日 上述协议当事人与本公司及各所属单位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三大主机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买方: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丰城三期发电厂 卖方: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由于“11.24”事故,现场停工,期间原材料涨价和库存材料积压增加卖方财务费用等原因,造成卖方锅炉设备成本增加,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买方支付给卖方锅炉调价款人民币5,778万元。合同总价调整为210,966万元。调价款共分四笔,买方按照4:3:1.5:1.5的比例支付给卖方: (1)第一笔:本补充协议签订后,卖方提交金额为调价款40%(2,311.2万元)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复印件一份),买方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支付给卖方2,311.2万元。 (2)第二、三、四笔:买方按照双方约定锅炉进度款及完工款的支付比例及支付时间支付给卖方。 2、买卖双方同意,若买方取消锅炉油系统,卖方已经产成的设备及备件由卖方自行处理。合同燃油系统分项价格为人民币805.4万元(以最终优化设计收口后确定的金额为准),合同总价相应调减。 别按锅炉、汽轮机、发电机设备制造进度付款,其中锅炉部分进度标准按调价款支付比例变更。 4、本补充协议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涉及内容按原合同执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三大主机补充协议》的签订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进行的增补及变更,有利于调动哈尔滨电气生产积极性,保证《三大主机合同》的继续履行,提高三大主机设备生产效率,对丰电三期项目建设起到了实际推动作用,合同总价款的调整将导致丰电三期扩建工程实际投资额增加。补充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运营,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签订《三大主机补充协议》,保证《三大主机合同》的继续履行,提高了三大主机设备生产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同意本次签订《三大主机补充协议》事项。 五、风险提示 《三大主机补充协议》是对《三大主机合同》内容进行增补及变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项目有待国家相关有权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复工建设,复工具体时间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三)《江西丰城电厂三期扩建工程2×1000MW超超临界机组三大主机设备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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