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日新能:关于控股股东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和控股股东股份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8-061 债券代码:112628 债券简称:17拓日债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和控股股东股份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欣投资”)及股东喀什东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东方”)函告,奥欣投资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再质押,喀什东方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如下: 是否为第一 本次解除质 解押股数 质押开始 质押解除 股东名称 大股东及一 质权人 押占其所持 (万股) 日期 日期 致行动人 股份比例 深圳市奥欣 2016年11 2018年11 中国进出口银 投资发展有 是 3350.00 8.32% 月28日 月21日 行深圳分行 限公司 深圳市奥欣 是 2018年5 2018年11 中国进出口银 投资发展有 1106.50 2.75% 月4日 月21日 行深圳分行 限公司 合计 - 4456.50 - - - 11.07% 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如下: 是否为第一 本次解除质 解押股数 质押开始 质押解除 股东名称 大股东及一 质权人 押占其所持 (万股) 日期 日期 致行动人 股份比例 喀什东方股 是一致行动 2018年8 2018年11 中国进出口银 权投资有限 人,非第一 1700.00 12.64% 月15日 月21日 行深圳分行 公司 大股东 合计 - 1700.00 - - - 12.64% 注:奥欣投资原质押的具体情况详见于公司2016年11月30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和2018年5月8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喀什东方原质押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8年8月17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二、控股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本次质押 一大股东 质押股 质押开始 质押解除 股东名称 质权人 占其所持 用途 及一致行 数(万股) 日期 日期 股份比例 动人 深圳市奥欣 至申请解 中国进出 为本公司 投资发展有 是 2018年11 除质押之 口银行深 融资提供 5750.00 月21日 14.28% 限公司 日 圳分行 担保 合计 - 5750.00 - - - 14.28%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奥欣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402,648,59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56%,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积被质押321,4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喀什东方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34,497,41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88%,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积被质押116,6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44%。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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