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885:宏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发布时间:2018-12-01 08:00:00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关于将
<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的议案,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合理的、必要的,与关联方之间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体现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将有利于公司拓宽销售渠道,提高公司整体竞争优势,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董事会在审议该项关联方交易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审议该项董事会议案时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鉴于有效表决未达到董事会半数,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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