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合科技:公司章程(2020年7月)
发布时间:2020-07-03 01:45:33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零二零年七月一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股份...... 4 第一节股份发行...... 4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6 第三节股份转让...... 7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8 第一节股东...... 8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0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12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15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第五章董事会...... 21 第一节董事...... 21 第二节董事会...... 24 第六章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8 第七章监事会...... 30 第一节监事...... 30 第二节监事会...... 31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2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32 第二节内部审计...... 35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6 第九章通知和公告...... 36 第一节通知...... 36 第二节公告...... 37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7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7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38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40 第十二章 附则...... 4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由深圳市赢合科技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790475026R。 第三条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50 万股,于 2015 年 5 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YingHe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公司住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宝山路 19 号晔明模具工 业园 B 栋 202; 邮政编码:518132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63,879,205 元。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 CEO、财务总监、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建成世界一流专业工厂,振兴民族先进装备工业。 第十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自动化设备、口罩机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调试安装及售后服务;五金制品的技术开发、设计、生产与销售;电池原材料、成品电池、电子元件、手机、手机配件、车载配件的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物业租赁;物业管理;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活动);自动化设备、零件加工与改造;劳保(口罩、防护服、手套)的生产与销售。(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及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 前款所指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项目为准。 公司可以按照市场导向,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和自身能力,调整经营范围,并按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公司设立时发起人共 33 名,持股数量及比例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王维东 3,531.36 60.37% 2 许小菊 371.57 6.35% 3 深圳松禾绩优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20.00 5.47% 4 天津达晨创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15.03 5.39% 5 天津达晨盛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73.82 4.68% 6 深圳市高特佳精选恒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1.96 3.28% 7 王胜玲 191.95 3.28% 8 邵红霞 118.90 2.03% 9 上海高特佳春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 1.71% 10 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100.00 1.71% 11 深圳先德正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00.00 1.71% 12 何爱彬 29.72 0.51% 13 张铭 29.72 0.51% 14 许小萍 29.58 0.51% 15 王振东 29.58 0.51% 16 杨敬 29.30 0.50% 17 刘明 21.23 0.36% 18 何祝军 18.00 0.31% 19 林兆伟 15.57 0.27% 20 赖承勇 15.57 0.27% 21 王立磊 2.83 0.05% 22 李旺 2.12 0.04% 23 张勇 1.56 0.03% 24 崔锁劳 1.42 0.02% 25 杨友林 1.42 0.02% 26 张俊成 1.42 0.02% 27 刘华 1.42 0.02% 28 李红竞 1.42 0.02% 29 宋永兴 0.71 0.01% 30 孙中磊 0.71 0.01% 31 陈乐 0.71 0.01% 32 刘合林 0.71 0.01% 33 陈小凤 0.71 0.01% 合计 5,850.00 100.00%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563,879,205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563,879,205 股,其他种类股 0 股。 第二十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一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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