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齐锂业: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权质押和解除质押的公告(2020/07/11)
发布时间:2020-07-18 01:17:56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0-084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权质押和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 年 7 月 10 日,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成都 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集团”)通知,天齐集团将其持有的 1,000万股公司股份质押给枣庄铁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枣庄铁新”),并将此前质押给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开证券”)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的合计 10,855 万股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和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 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是 股 股股东或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否 是否 质押 质 东 第一大股 押股数 持股份 总股本 为 为补 质押开始 到期 权 用 名 东及其一 (万 比例 比例 限 充质 日期 日 人 途 称 致行动人 股) 售 押 股 自 天 申请 枣 身 齐 是 1,000 2.01% 0.68% 否 否 2020-06-30 质押 庄 业 集 解除 铁 务 团 日 新 需 要 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 是否为控 本次解 东 股股东或 除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 名 第一大股 股数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质押开始日期 质押解除日期 权 称 东及其一 (万股) 人 致行动人 5,000 10.07% 3.39% 2019-12-19 前述质押股份分别 粤 于2020年7月2日、 开 是 1,000 2.01% 0.68% 2020-01-03 7 月 3 日、7 月 6 日、 证 天 7 月 7 日和 7 月 9 日 券 齐 500 1.01% 0.34% 2020-02-11 解除质押 集 团 前述质押股份分别 国 于2020年7月2日、 金 是 4,355 8.77% 2.95% 2020-1-22 7 月 3 日、7 月 6 日 证 和 7 月 7 日解除质 券 押 合 ― 10,855 21.86% 7.35% ― ― ― 计 注:(1)上述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 五入所造成。(2)由于天齐集团正在执行前期已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且尚未执行完毕,因此上述 质押或解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是按照截至 2020 年 7 月 9 日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数计算。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本次质押和 本次质押和 已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解除质押前 解除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押股 未质押 占未 股东名称 (股) 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份限 占已质 股份限 质押 量(股) 量(股) 比例 比例 售和 押股份 售和冻 股份 冻结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数量 (股) (股) 天齐集团 496,506,149 33.61% 422,933,488 324,383,488 65.33% 21.96% 0 0.00% 0 0.00% 张静 76,679,865 5.19% 66,786,512 66,786,512 87.10% 4.52% 0 0.00% 0 0.00% 李斯龙 2,721 0.0002%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合计 573,188,735 38.81% 489,720,000 391,170,000 68.24% 26.48% 0 0.00% 0 0.00%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直接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天齐集团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 29,114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58.6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9.71%,对应融资余额 25.82 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 32,438.35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65.3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1.96%,对应融资余额 32.81 亿元。天齐集团还款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天齐集团自有及自筹资金,其具有一定的资金偿还能力。 3、天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三、其他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天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导致其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积极的措施补充质押。 公司控股股东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十一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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