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程科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之间股权转让实施完成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14 01:36:06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0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之间 股权转让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北京信中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权转让计划为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之间进行的股权转让,股份来源系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买入以及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转让; 2、北京信中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中利”)为公司控股股东中驰惠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驰惠程”)的一致行动人,信中利于 2020 年 7 月 9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 27,153,727 股转让给公 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富兴投资基金(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兴投资”)管理的富兴投资基金(广州)有限公司―富兴沁园春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沁园春 1 号”); 3、本次股权转让计划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不触及要约收购义务,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截止本公告日,信中利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其他一致行动人的计划已实施完成。 一、本次股权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中驰惠程的一致行动人信中利于 2016 年 5 月 16 日-2016 年 11 月 24 日期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267,080 股;信中利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 分别受让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大地9号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大地9号”,B 类权益收益人为公司控股股东中驰惠程)、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大地 6 号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大地 6 号”,B 类权益受益人为田勇先生)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 13,128,805 股、12,757,842 股。其中,大地 9 号、大地 6 号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均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综上,信中利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7,153,72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3.39%。以上内容请详见公司于上述期间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 人之间股权转让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因股权结构调整,信中利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27,153,727 股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的其他一致行动人。 公司于近日收到信中利的函告,信中利于 2020 年 7 月 9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 27,153,727 股以 8.35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富兴投资管理的沁园春 1 号,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39%。 截至本公告日,信中利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其他一致行动人的计划已实施完成,合计转让的公司股份数为 27,153,727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39%。本次股权转让后,信中利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股权转让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中驰惠程、信中利、共青城中源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源信”)、北京信中利普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中利普信”)、北京信中利京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中利京信”)、日照汇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银投资”)、沁园春 1 号持有的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中驰惠程 84,557,366 10.54 84,557,366 10.54 信中利 27,153,727 3.39 0 0 中源信 17,223,762 2.15 17,223,762 2.15 信中利普信 19,151,800 2.39 19,151,800 2.39 信中利京信 20,700,000 2.58 20,700,000 2.58 汇银投资 29,738,216 3.71 29,738,216 3.71 沁园春 1 号 0 0 27,153,727 3.39 合计 198,524,871 24.76 198,524,871 24.76 注:上表中如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权转让未违反相关承诺,不触及要约收购义务,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变动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三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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