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锋锂业: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发布时间:2020-09-05 01:19:01
赣锋锂业: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致: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 锋锂业”或“发行人”)的委托,指派本所张征轶律师、黄新�B律师(以下合称“本所律师”) 作为赣锋锂业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已就 本次发行出具了《关于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律师工 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关于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及《关于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现本所律师根据赣锋锂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监管部于2020年4月3 日出具的《关于请做好赣锋锂业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上 会告知函”)的要求及赣锋锂业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其他更新事项,特就有 关事宜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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