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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关于增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05 01:47:48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0-090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5 名。2020 年 8 月 25 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唐鑫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了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次增选非独立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选非独立董事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5 名非独立董事和 3 名独立董事组成,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唐鑫炳,男,汉族,1964年12月生,中国人民大学商业经济专业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曾任湖北省供销社办公室副主任、北京国际电力开发投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北京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主任、北京清洁能源股份公司(H股上市公司)董事、京能能源科技基金筹备组负责人,现任北京京能同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北京京能能源科技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执行事务代表。唐鑫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经查,唐鑫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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