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011:宝泰隆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05 01:27:37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0-053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 2020 年 8 月 11 日发出的会议通知,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共有监事 3 人,实际现场参会监事 1人,监事会主席张瑾女士视频参加本次会议,职工监事冯帆女士因出差未能参加本次会议,授权委托监事宋淑琴女士代为行使投票表决权。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瑾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王维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两项议案,在事前已与各位监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 O 二 O 年八月二十四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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